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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继台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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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颗粒
时间:
2008-8-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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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继台应遵循的原则】
【使用中继台应遵循的原则】
1、使用中继台以前,应首先聆听2-3秒,确定无人使用时,方可进行呼叫。
2、呼叫或联络开始时必须使用呼号全称,如“CQ CQ 这里是BG6XXX呼叫友台,请回答”,而不是只喊“CQ CQ”就无下文了。沟通后至少每2分钟报一次呼号。
3、交谈内容应为和业余无线电相关的内容,不得涉及政治、宗教、个人隐私等方面。不要在中继上嬉笑。
4、如确有要事需要插入他人的联络,则应在联络一方发信完毕,另一方尚未发信之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插入,并报出自己的呼号,不可强行插入。
5、在通信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送超过1分钟的连续信息,收、发信交替时,要留有1~2秒的间隙,以便于他人有要事插入。
6、联络双方可以用单频点通信时,应尽量不使用中继台。
7、应严格的遵循紧急通信、手持机、车载台、固定台的使用顺序和强信号让弱信号,本地信号让外地信号的原则,遇有紧急通信,一般通信不得占有中继台频率。
8、遇到非法发射者恶意干扰时不应搭理,应维持正常联络,使其无法判定恶意干扰的效果、达不到破坏正常联络秩序的目的。同时应记录下干扰出现的时间、内容,报告省协会或当地无线电管理处,并协助寻找、消除干扰源;
9、呼号没有办理好的朋友不要上中继,不要和无呼号人员通联。
整理自《业余无线电通信手册》及相关管理条例
================== 补充 =====================
在通信和守听中,觉得有这样几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各位朋友交流一下:
1、不询问就呼叫。
规范要求:呼叫前的准备:先守听,再询问,要养成这个习惯。
2、在开始呼叫或应答时,报自己或对方电台呼号不用字母解释法。
规范要求:在开始呼叫或应答时都要用字母解释法报自己和对方的电台呼号。当双方的电台呼号确认相互抄收准确后,可以不用字母解释法报电台呼号了。
3、不给信号报告。
规范要求:在双方沟通联络之后,首先就是要相互交换信号报告。如果有一方忘记了,另一方要主动提醒对方“请给我一个信号报告”。
4、在通信过程中没有经常报电台呼号
规范要求:至少每十分钟发出一次电台呼号。
5、在人家通信中,非常冒失地“插入”。
规范要求:如果要求“插入”,应该在两个电台通联告一段落或者有一方讲完后,再插入。方法是:自报呼号和“请求插入(Break in)”
6、“73”使用不当
有些朋友,把“73”当作“结束QSO”或“再见”使用。(如:在准备结束通联时说“我们就“73”吧”;对方回答:“73”
规范要求:“73”是“致敬、问好”的意思。如果,要结束联络,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我这里无事了,您还有事吗?”当双方都确认“无事”了,那么,就说“73,再见”,另一方可以说,“谢谢,73,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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