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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时作为一名驾驶员和车友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sopzf    时间: 2007-7-18 23:55
标题: ~同时作为一名驾驶员和车友有感~
今天开车走了109国道,早上开车从四惠一直开到了首钢那里,长安街黄金周还是很好走的,开起来没有任何的担心~

长安街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行驶,除了一些停靠车站(公交)以外,基本没有侵犯对方路权的地方~

我们一行车次的目的地是爨底下村子,去过的人都知道这一路上的山路,不过由于是G109(国道109),所以路面和弯道都有设计的余量,可以看到福田、斯太尔一类的重载货车可以轻松通过~

一路上的风景不错,路面也是正规的铺装柏油,公路的天堂啊~

不过相比去时候的道路,回来顺便去了妙峰山一趟,那个山路就尤其的险峻,有些地方设计的十分不合理,上行和下行车只有通过听对方引擎声音和按动喇叭的声音来判断在过弯的一瞬间是否会有对头车出现~

有几次都是我们车子跟对向车距离半米不到高速过弯的,当对向车突然从弯道出现的时候,第一反映是打方向,同时踩刹车踏板制动,但是有时这样导致车子在弯中心减速过渡,无法躲开对向车子……山路还是相当需要技巧的~

还好早上加了97#的油料~

在妙峰山那里遇见从山上冲下的一批车友,没有靠边,而采取了压弯手段过弯,我在这里想告诉各位车友一点,就是汽车不比骑车,两者的性质不同,抛弃一个是肉体一个是钢铁~汽车本身质量大,控制就难,而且还要照顾周围的东西,比如突出的石头,界碑一类的~包括我们骑行的朋友~

在精神紧张的时候,人难免动作僵硬,也许对单车来说一厘米不算什么,但是对方向盘来说,尤其是现在带液压助力的方向盘来说,一厘米就可能让你掉下山沟,发生惨剧,骑车的时候我可以跳车,但是开车的时候,我往那里跳?!

山路本来就险峻,我们不是比赛,而是去锻炼身体,去愉悦身心~在下山的时候没有必要玩命的冲,我承认,我当初也不怕,下山冲的厉害,我米麒麟2.0的胎,相当于maxxis 2.1的胎,我曾经下到70,这个是多么可怕的速度,如果当时有个万一,那后果不堪设想~

汽车可以发动机制动,我们车子是前后碟刹的,16寸ALU轮圈,韩泰胎,都不敢下山速度高于50~何况我们用血肉之躯驾驭我们的单车呢?

我在这里不怀疑任何人的技术,因为山路虽然靠技术,但是也有他的不确定性质,这也是山路迷人的地方,但是也是致命的~

记得曾经有人因为山路事故身亡(单车),摔伤的不计其数,那么多血淋淋的实事摆在我们面前,为何我们不去吸取教训?!

冲动是魔鬼,没错!过渡的放纵自己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山路行车要规矩,不光是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别人~

对于山路超车这件事情,按照道理来说,山路就不做宜超车动作~不知道下一个弯道会是什么车子冲出来~

按照正规来说,黄色实线是不允许跨越,碾压的~没有划线和虚线的地方是允许超车的~

如果正常超车,因为超车超过40km/h的限制,交管部门一般不会处理,而且我一路上就没见几个拍照的竿子~

另外说一点:
大货车不是不想减速,而是不能减速,上山要是一减速,就再也开不上去了~下山不是他不想减速,而是刹车已经是过热的,并且全部超载50%以上,刹车就算起作用,也是毫无保险的制动,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停下~

推荐骑车的朋友,在进入傍山险道的时候,要尽量靠近右侧,不要做压弯等非常规动作,要排列成一个队伍,相互照应,如果遇到其他车强行超越,不要与其争强道路,减速让其通过,因为G字头和妙那种X字头道路属于机非混行道路,各自的路权是交叉的,如果出现事故,其事故责任很难判定~

就算是事故责任不在非机动车,而在机动车,我们唯一拥有和侵犯我们权利的人斗争的难道就只有肉体么???!!!我想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知道其中的道理~

交通事故猛于虎!

时刻主意交通安全!

说一句三俗的话做结尾:“行车上路,心平气和,遵守交规,于己利人,强出一场飞来横祸,让出一片海阔天空!”

作者: 颗粒    时间: 2007-7-24 08:49
行车上路,心平气和,遵守交规,于己利人
作者: skidy    时间: 2007-7-29 15:06
互相理解
不过机动车还是要让着自行车的..
作者: sopzf    时间: 2007-7-31 00:54
哦?是么?

这个要看是在哪里了,交通法规里面有“路权”这个词,谁侵犯,谁就要负责,而不是单纯的看谁是所谓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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